陈尚梅检察官介绍,蔡某等人从2007年即开始利用互联网为“私服”打广告,2008年、2009年先后被湖北、江苏等地有关部门处以巨额罚款后不了了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不到位的地方。蔡某等人随后将“私服”广告越做越大,直到在重庆被捉获。
陈尚梅说:“以罚代刑没有起到威慑、遏制同类犯罪的功能和作用,反而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此,陈尚梅希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必须衔接,对这类犯罪及时予以打击,才能防止或减少网络犯罪。
据审查,为了逃避打击,该团伙大量购买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资金流转,同时半个月左右更换所有银行卡,收钱由广告代理商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钱打入团伙指定的银行账号内,收到钱后,再将钱转入专门用于取钱的银行账号中,同时删除每天的账务明细。为隐匿踪迹,蔡某等人还不断变更公司所在地,从湖北仙桃、到江苏高邮、再到重庆渝北,不断变换地点,单职业传奇网站服务器存放在安徽合肥、广东东莞,取款地则遍布长江三角洲。
一群20多岁的毛头小伙如何在三四年内将违法行为做大到这样?负责办理此案的该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陈尚梅,8月17日向记者披露了此案的前前后后。
从2009年初到2010年7月,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蔡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高达上千万元,取款小组每月的取款额就达上百万元,员工工资有的达月收入80万元。
陈尚梅分析道:“由于网上行为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犯罪风险较小,而利润巨大,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行为。如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姚某,2008年就因为从事“私服”广告活动被判处缓刑。2010年,姚某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因此,IT青年应当引以为戒。”
之所以蔡某、单职业传奇网站胡某等人非法经营行为长达3年多,涉案金额达6000万才被打击,陈尚梅解释说,除了该团伙本身活动的隐匿性,以及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要求外,“以罚代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陈尚梅检察官说:“网络和电子商务本身的隐秘性和犯罪嫌疑人不断变化的手段,为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难度。”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在我国网络游戏市场上,单职业传奇网站60%以上的武林高手都在使用“私服”。各类网游“私服”已经存在多年,为何本案蔡某、胡某为其代理广告业构成犯罪?又为何之前鲜有被刑事打击的?
陈尚梅检察官介绍:“该团伙最大特点是,从获取广告业务租用服务器客服发布广告网络攻击竞争对手专门取款小组,形成了一条完备的新开传奇私服产业链。”
如此巨大的利益,诱使不少人放弃自己原有的角色参与其中,不仅有个体工商户、驾驶员,还有收入相对稳定的公司人员。同时,由于青年人是使用网络游戏的最主要群体,为展示个人才能且较快地获得收入,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20多岁,呈现了网络犯罪年轻化特点。
据陈尚梅检察官解释:“人们对网络犯罪的认识有一定偏差,对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私服业主乐于创办网站、游戏武林高手也乐于游戏私服。主要因为网络犯罪通常不附加暴力,网络犯罪一般不直接针对某个犯罪个体,使得其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被屏蔽。加之,社会公众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该案蔡某、胡某主管《传奇》“私服”游戏广告业务,并指使多名手下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收取非法经营所得。同时,招募多人为客服人员,单职业传奇网站从事非法经营广告业务的客服工作。为逃避打击,蔡某采取网银转帐、异地取款等方式获取非法经营所得,并安排专人专门负责非法经营所得帐务处理。
“实际上,‘私服’横行对正当的网络游戏产业来说是个灾难,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市场经济既是自由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自由的界域止于法律的禁限。从事以法律禁止的事物为经营对象的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近日,该团伙成员中的蔡某等14人,已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为垄断《传奇》“私服”游戏广告业务,赚取巨额利润,团伙中还有专人利用黑客软件、服务器攻击曾代理过的《传奇》“私服”游戏广告发布网站。
正义网重庆8月17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黎琳)一网络犯罪团伙通过代理和开办《传奇》“私服”(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游戏广告发布网站,大量发布广告谋取非法利益,并在业内形成垄断,从2007年到2010年12月,获利6000多万元,成为重庆市网监部门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网络犯罪案件。